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召开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部署会议,与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6个第一批试点城市进行沟通交流,强化统筹协调,落实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取得成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试点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协同发展水平,在产业发展层面,注意引导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大5G通信、大数据、信息安全等网联化技术研发力度,加快云控基础平台、基础地图与高精度定位等技术的研究,加快规模化商用进程。在试点示范层面,将测试示范工作向纵深推进,逐步实现测试过程的标准化,探索更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加强智能化基础设施和“车城网”平台建设,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推广应用先进感知技术,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测试和应用场景,积极推动实现商业化运营。在标准法规层面,发挥先行先试的积极作用,形成基础设施建设、互通互联等地方标准,加强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协调,高度重视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安全等问题,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数据采集、传输等安全监管。
会议强调,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有利于探索汽车产业转型的新路径,有利于探索城市建设转型的新路径,有利于探索社会发展转型的新路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发展与智慧城市发展高度协同,智能网联汽车需要城市提供应用场景和测试环境来不断迭代完善,需要城市道路智能化设施提供感知信息提升安全性支撑。智慧城市可以发挥智能网联汽车的移动感知优势,配合智能化交通基础设施,更好地解决城市交通拥堵,提升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要准确把握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的内容,建设“智慧的路”,部署“聪明的车”,建设“车城网”平台,完善标准制度,鼓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积极创新、积极实践。
会议要求,高度重视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试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制订完善工作方案,将试点相关任务细化、具体化、清单化,有内容、有分工、有时限,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联络沟通,加强配套政策支持,部署落实资金项目等保障措施。探索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多主体参与到试点工作实施中,探索运营服务的商业模式,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5.10 记者 刘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