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发布2017年工作要点,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是重头戏,北京资质管家整理重点涉及以下8个方面的工作:
1、出台《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建立装配式建筑统计信息系统,定期通报各省装配式建筑进展情况。
2、开展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产品评估推广工作,研究梳理并重点推广成熟先进可靠的技术体系。
3、制定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标准,编制部品部件标准及图集,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
4、开展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装配施工和全装修专项调研,推动设计、生产、施工、装修等全产业链发展。☞☞☞推荐阅读:什么是资质升级?资质升级有什么意义?
5、制定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创建一批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和工程项目。
6、编制《木结构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推动木结构建筑试点示范和钢结构建筑推广工作取得进展。
7、推动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设计、生产、施工、验收和招投标等监管制度创新。
8、推进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
装配式建筑是绿色建筑发展的必然,是建筑行业发展的新趋势,也正是在低迷的传统建筑市场行情下,建筑企业转型以及重新占领市场并提高自身竞争力的新起点,其对于设计、生产、施工、咨询等单位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017开年以来,国务院及住建部在多个政策文件中提出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全国各省出台了关于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目标,针对本省情况对装配式建筑在拿地、贷款融资、税费等方面给予大力度的优惠政策。装配式建筑及其各种部品部件的技术标准规范逐步施行。
随着国家对建筑企业改革及转型的深入,2017将迎来建筑企业发展的另一个春天,这对建筑企业来讲既是新的机遇,也是挑战!
附:文件原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3月1日
2017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创新大会要求,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强化责任担当,开拓创新、整合资源、提高效率,重点抓好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动重大科技创新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务实推进智慧城建等工作。工作要点如下:
一、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
(一)制定发展规划。出台《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明确行动目标和工作任务,指导重点推进地区、积极推进地区和鼓励推进地区制定省级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装配式建筑统计信息系统,加强监督考核,定期通报各省装配式建筑进展情况。
(二)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开展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产品评估推广工作,研究梳理并重点推广成熟先进可靠的技术体系。制定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标准,编制部品部件标准及图集,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
(三)提升装配式建筑产业配套能力。开展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装配施工和全装修专项调研,推动设计、生产、施工、装修等全产业链发展。制定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创建一批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和工程项目。编制《木结构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推动木结构建筑试点示范和钢结构建筑推广工作取得进展。
(四)加强装配式建筑队伍建设。指导各地结合建筑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具有装配式建筑能力的企业集团。加大装配式建筑技术培训和宣传推广力度,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促进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设计、生产、施工、验收和招投标等监管制度创新,合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
二、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一)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印发《“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组织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开展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环境全文强制标准研编及严寒、寒冷地区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推动重点区域城市及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试点。
(二)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要求,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并探索以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适老化改造、建筑功能提升及居住环境整治同步实施的综合改造模式。加强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加大城市级平台建设力度。推动一批城市制定发布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开展公共建筑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绿色校园建设指导意见并开展试点。
(三)推广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绿色信贷支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推动有条件地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强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质量管理,研究建立绿色建筑第三方评价机构诚信体系。研究制(修)订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开展年度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工作,编制《绿色建材评价分类目录》和以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为重点的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研究制定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应用绿色建材的相关要求和政策措施,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四)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等解决建筑取暖需求,推行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配合做好“余热暖民”工程。加快中央财政支持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验收,强化相关政策、标准、技术、产品等方面的示范成果总结。推动农村地区被动式太阳能房建设。
三、积极推进建设科技创新
(一)发布实施住房城乡建设“十三五”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研究制订《规划》落实方案、工作分工和考核办法,推动部省联动和工作协同。跟踪先进技术发展趋势,加大行业应用的前瞻性研究。
(二)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深入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城镇水污染治理、城乡规划遥感监测与评估、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等方面突破和集成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提炼部门和行业重点领域的科技需求,积极争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立项攻关。
(三)构建科技创新平台。建立部、省协同推进机制,制订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研究制定行业科技创新平台规划,分类组建一批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基地,完善行业专家智库,增强行业科技创新能力。
(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研究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编制与发布一批重点领域技术公告,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
四、积极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一)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制定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确定2030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推进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组织编制相关技术导则,指导各地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督促试点城市完善落实工作方案。推动实施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领域国家适当减缓行动项目,与亚行合作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技术与政策研究。
(二)加强低碳生态城市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好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中英繁荣战略基金“绿色低碳小城镇试点项目”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政策与技术研究项目”、中德城镇化伙伴关系项目、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六期“可持续城市综合方式项目”中国子项目。继续推进中美、中加、中德、中芬低碳生态城市合作试点工作。
(三)深化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动实施中美“净零能耗建筑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继续组织实施好全球环境基金五期“中国城市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深化中德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合作和中加、中欧现代木结构建筑技术合作。
五、务实推进智慧城建工作
(一)制定加强大数据应用推动智慧城建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智慧城建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保障措施,提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领域智慧化应用发展方向,统筹推进智慧城建工作。
(二)开展智慧城建评价。按照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要求,引导支持各地智慧城市试点参加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特点和需求出发,编制智慧城建指标体系,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智慧城市评价工作。
(三)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公告。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领域智慧化技术研究,深入开展应用示范,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公告,发布行业信息化发展报告,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
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合格党员,确保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工作每个环节,为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保驾护航。
(二)强化“四个意识”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学习,牢固树立和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上来,使每一个党员都能做到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素质过硬。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党性观念,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生活质量。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党中央和部党组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认真落实司内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办法,把廉政要求落实到日常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